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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五年海淀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

  • 作者:海淀区司法局法宣科
  • 来源:海淀区司法局
  • 时间:2015-03-03

  2015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,是我区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,是加快核心区建设、提升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能力的攻坚之年,也是六五普法工作的收官之年。 

  2015年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:以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全会、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,认真落实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有关法治宣传教育的新要求,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法治建设工作成果,将法治宣传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结合,与精神文明创建相结合,深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,大力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,为法治海淀建设发挥好基础和先导作用。 

  2015年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:围绕四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,进一步完善全区普法教育机制,重点抓好各项制度的建立、完善和落实;进一步深化“法律六进”即法律进机关、进学校、进企业、进单位、进社区、进乡村活动,突出宪法的宣传教育;进一步抓好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,注重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普法;进一步推动法治文化建设,促进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开展;进一步加大对法治宣传教育的投入,重视法治宣传队伍和阵地建设;进一步推进六五普法各项任务落实,组织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。 

  一、围绕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和区委、区政府中心工作,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 

  (一)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。大力宣传民商法、刑法、行政法、经济法、社会法、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,突出宪法的宣传学习利用“12·4”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,通过多种途径、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内容,让宪法家喻户晓、深入人心。大力弘扬宪法精神,树立宪法权威,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,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、保障宪法实施。(责任单位:司法机关、各行政执法单位) 

  (二)围绕经济发展新常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。围绕坚持深化改革、保持经济稳定增长、切实推动我区经济提质增效升级,加大对财政、金融、税收、消费等经济法律法规的宣传,着力营造良好的经济消费环境,满足群众多层次、多样化需求。(责任单位:相关委办局) 

  (三)围绕大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难点问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。把握我区区域发展战略定位,围绕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,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,破解城市发展难题,补齐短板,打好治理城市病攻坚战,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,加大对依法治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,加大社会动员力度,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。(责任单位:相关委办局、各街镇) 

  (四)围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。围绕扩大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覆盖范围、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,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工作,加大对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,以首善标准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。加强对老年人、残疾人、妇女等特殊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,开展敬老助残等专项宣传教育活动。(责任单位:区社会办、区法制办、区民政局、区残联、区妇联等相关职能部门) 

  (五)加强新颁布、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。重点加强《行政诉讼法》《环境保护法》《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》《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》《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《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》等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,为新颁布、新修订法律的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,营造浓厚氛围。(责任单位:区法制办、区环保局、区安监局、区卫计委、区政府办、区民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) 

  二、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,加强普法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 

  (六)提升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水平。协调人大、组织部、人力社保局等部门,制定和完善我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,探索建立领导干部任前考法、定期学法和年度述法的长效机制,把宪法、党纪党规和事关改革、发展、民生的相关法律列入党委(党组)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,列为党校、行政学院必修课程。充分发挥海淀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作用,在区委党校各类主体班教学中更加突出法治内容的培训和教育。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和局、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讲座,组织行政执法单位主要领导旁听行政诉讼案件,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。(责任单位:区委组织部、区委宣传部、区人力社保局、区法制办、区法宣办、区委党校) 

  (七)深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。围绕核心区建设发展,以“4·26”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为载体,组织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职能部门,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和法治文化活动。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企业高管大讲堂活动,利用行业优势,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。充分发挥国资委、商务委和海淀科技园行业协会作用,把法律宣传和行业自律相结合,开展区属国有企业和园区企业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。依托商务楼宇工作平台,继续扩大商务楼宇普法工作站的覆盖面,打造商务楼宇普法示范工作站,提升商务楼宇普法规范化水平。(责任单位:海淀园工委、区知识产权局、区工商分局、区文化委、区国资委、区商务委、区社工委、区法宣办) 

  (八)强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。继续深化开展中小学法治教育进学校、进课堂工作,加强中小学法治教育兼职教师队伍的配备和培训;利用晨读或班、团(队)会、升旗仪式等时间组织青少年重点学习国家宪法内容,开展“宪法在我心中”征文与演讲宣传教育活动,建立中小学国家宪法宣传教育长效机制;继续完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硬件设施建设,利用基地有效资源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展示、校园法治教育情景剧(或文艺)展演、法治教育兼职教师示范课展示活动,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工作,培育健康向上的校园法治文化;在全区中小学中评选一批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学校。(责任单位:区教委、团区委、区法宣办) 

  (九)开展流动人口法治宣传系列活动。建立流动人口普法常态化工作机制,落实流动人口流入地、居住地、经商地、求学地流动人口管理部门、机关单位、经营实体的普法教育责任制,探索满足流动人口需求,适合其工作、生活特点的普法工作新模式。重点宣传办理暂住证、工作居住证、随亲属进京、因工作进京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,加强在京交通出行、环境卫生等生活法律常识的宣传。继续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送法进集贸市场、送法进工地、送法进出租屋活动。(责任单位:区流管办、区公安分局、区住建委、区工商分局、区法宣办、各街镇) 

  (十)不断丰富法治宣传活动的形式和内涵。推行法官、检察官、律师、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,制订出台司法机关以案释法工作细则,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。在司法执法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,组建海淀普法讲师团,采取以案释法形式,开展法治海淀,精彩故事百场宣讲活动。推广庭审直播、群众旁听庭审、案件宣讲等普法形式,推动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,加强司法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整理编辑工作,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司法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。继续办好《百姓法律生活》读报,每月面向10万户家庭免费发放。充分发挥新媒体、新技术在法治宣传中的作用,完善海淀法治宣传教育网,建立“海淀普法”微信平台,组织参与北京市做讲法治守秩序好市民网络知识竞答活动。(责任单位:区法院、区检察院、区司法局、区法宣办、区法制办、区新闻中心、各街镇) 

  三、强化法治文化建设,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渗透力 

  (十一)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。巩固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成果,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,把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指标,在文明城区、文明村镇、文明行业创建中,突出本地区、本部门、本单位及家庭成员学法、守法、用法参与活动效果等考核要素,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。(责任单位:区委宣传部、区文明办) 

  (十二)加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。围绕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,选取与城市管理紧密结合、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题材,拍摄普法微电影和普法公益广告,通过电视、网络、社区农村数字影厅等各类媒体和宣传平台播出。深入挖掘城市法治文化内涵,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特色文化、行业文化、乡村(街区)文化、企业文化的融合发展。(责任单位:区法宣办、区委宣传部、区文化委) 

  (十三)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。充分利用现有博物馆、图书馆、展览馆、文化馆、文化站、社区文化中心、益民书屋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,加强法治文化宣传的力度,实现资源共享。在中小学校、商场超市、商务楼宇、医院、宾馆等公共场所普遍设置普法宣传架。各街镇在发挥现有普法阵地作用的基础上,建设不同类型、不同特色、不同规模的法治文化场馆、法治文化长廊、法治文化广场、法治文化街区。在山后各镇实施普法广场与回迁小区同步规划、同步建设计划。(责任单位:区教委、区国资委、区卫计委、区文化委、区旅游委、区法宣办、各街镇) 

  (十四)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。加大对群众性文艺团体的扶植引导力度,提供创作素材和演出平台,鼓励建立群众法治文艺小分队,每个街道(镇)、社区(村)要借助法治文艺汇演、法律知识竞赛、法律演讲、法治书画展等形式,积极吸引群众性文艺团体和广大市民参与法治文化活动。举办优秀群众法治文化作品评选活动,加强对文学、戏剧、绘画、雕塑、音乐及影视剧、卡通漫画等法治文化精品的创作扶持力度。(责任单位:区文化委、区法宣办、各街镇) 

  (十五)促进社会诚信建设。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,法院、公安、工商行政、质量监督、安全生产监督等司法、执法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,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,强化规则意识,倡导契约精神,弘扬公序良俗。(责任单位:区法院、区公安分局、区工商分局、区质监局、区安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) 

  四、完善普法工作机制,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 

  (十六)健全完善指导协调机制。进一步加强党委政府对法宣工作的组织领导,把全民普法和守法纳入党委和政府法治建设成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。建立法治宣传与执法工作、司法实践相结合工作机制,发挥严格执法、公正司法的示范带动作用,树立法律权威。建立普法宣传协调联动工作机制,针对各类普法对象特点以及社会管理遇到的、市民生活需要的热点问题开展及时有效的宣传,形成工作合力,提升普法效果。(责任单位:区法宣办、区法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) 

  (十七)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。组织、宣传、文化、教育、流动人口管理等部门和人民团体要在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。通过社会化运作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,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普法工作,扶植和发动社会力量开展普法工作。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,将法治宣传贯穿到司法、执法的具体实践中,使立法、司法、执法过程,成为宣传法律、树立法律权威的过程。(责任单位:区委组织部、区委宣传部、区文化委、区流管办、区法宣办、区法制办、区公安分局、区法院、区检察院及各行政执法单位) 

  (十八)加强法治宣传专兼职队伍建设。强化法治宣传专职队伍保障。确保法宣办人员配备到位,工作能力、业务水平适应法宣工作开展需要。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,培养普法志愿者品牌团队,不断充实法治宣传志愿服务队伍,促进志愿队伍结构多元化。加强普法志愿者工作的规范化管理,大力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,充分发挥讲师团在普法工作中的骨干作用。(责任单位:区法宣办、团区委) 

  五、全面梳理六五普法各项工作,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 

  (十九)做好动员部署。对照六五普法规划及人大决议,结合六五期间各年度工作要点,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评估指标,制定总结验收工作方案,明确考核验收工作方式和流程,细化任务分解,统筹安排时间,保证总结验收工作规范、有序、顺利进行。(责任单位:区法宣办) 

  (二十)组织检查验收。总结验收采取自查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,5月底前,各街镇、各单位逐项对照评估指标开展自查,针对不足整改提高。6月起,在自查基础上,由区法宣办牵头,组织检查组,通过查阅档案、座谈交流、问卷调查、实地查看等形式,对各街镇和重点单位开展检查。(责任单位:区法宣办、各街镇、区法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) 

  (二十一)做好经验总结。全面梳理我区六五普法工作情况,形成工作报告,通过媒体发布六五普法总结验收专题新闻,在报纸开辟专版专栏,展示我区六五普法亮点工作、典型经验,宣传六五普法取得的成果,开展海淀普法之星评选活动,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力。(区法宣办) 

  (二十二)研究制定“七五”普法规划。全面客观分析六五普法期间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体情况、基本经验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对照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论断、新要求、新任务,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七五普法的工作建议和意见,集思广益,修订完善普法规划内容。(区法宣办)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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