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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证简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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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来源:
  • 时间:2017-04-10

 

 

海淀司法局召开公证处主任工作会

331日上午,海淀区司法局召开全区公证机构主任工作会,鄢永祥副局长出席,海诚公证处、求是公证处、国信公证处的主任、副主任及公管科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

会议包括以下内容:一是传达市局关于全市近期公证行业舆情通报,要求公证机构严守质量关,避免执业风险;二是与向各公证处征求《海淀区司法局开展创建全区公证机构“双优”、“双化”单位实施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及《海淀区公证机构财务管理办法(试行)》修订稿的意见,各公证处围绕方案内容分别介绍了全年工作计划;三是组成调研课题小组,部署全年公证工作理论调研、信息任务,并进一步研究了公证业务学习的主题及形式。随后,公管科还通报了第一季度公证机构投诉案件情况。各公证处也针对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收费标准、业务流程等问题作了交流。

最后,鄢永祥副局长对公证机构提出了12字要求:一是“保质量”,要以市局通报的公证案件为鉴,认真对待每一件公证事项,绝不能牺牲公证质量;二是“强服务”,越是在业务高峰期越要保证服务水平,以热心耐心化解群众对公证工作的疑虑,做好对当事人的解释工作;三是“高效率”,按照“放管服”的总体工作要求,各处要细致研究工作流程,通过梳理精简繁冗环节或运用信息技术平台有效提升工作效率;四是“增效益”,发挥公证人员主观能动性,依法依规积极拓展公证业务领域。

    会议还讨论了其他有关事宜。

求是公证处组织集中学习《民法总则》

318日,求是公证处公证人员参加北京市公证协会组织的关于《民法总则》的第一次集中培训,认真听取了孙宪忠教授的讲课。培训结束后,公证处主任麻利及时制定并部署了《民法总则》的学习计划,提出利用每周处务会时间,力争在一个月内将总则全部内容学好吃透,融会贯通。

328日,求是公证处召开处务会,开展了《民法总则》的第一次集中学习,本次学习内容为《民法总则》第一章和第二章的第一节。为激发每一名公证人员的学习热情,确保不遗漏每一个知识点,求是公证处采取公证员轮流通读的方式,要求通读人在学习前要提前做好准备,在逐条逐句通读条文内容的基础上,针对变化之处、重点内容以及与公证息息相关的条款进行重点讲解和剖析,确保更深层次掌握立法精神。

求是公证处将会继续保持这种学习态势,及时捕捉新知识,更新新理念,不断提高业务水平,使全处的工作能够更好、更快地适应新形势、新需求。

报:市司法局公管处、区司法局领导

送:各科室、各街镇司法所

发:各公证处

编校:陈          审核:袁        签发:鄢永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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